在暑期找个实习单位,这不仅仅是大学生的问题,还关系着很多职校生。现如今很多职业学校在定向培养学生专业知识的同时,多方面联系相关企业为学生提供实训机会,然而职校生实习能否有收入?对此国家有没有相关规定呢?
市民来电
网友“天使很无奈”:我是一名职校生,学的是机电专业,明年就要毕业了。现在学校给我们找了一些实习、培训的单位,我听一些师哥说在单位实习、培训就和正常工作一样,毕竟我们没有大学文凭,而且是学校给联系的单位,实习会给工资吗?另外,我想问问校企合作接受我们学生是不是也要签订合作期限?国家对于职校校企合作有没有规定?
职校学生实习也要有报酬
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印发《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》(简称《办法》),对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方式、促进措施、监督检查等作出了明确规定,校企双方既可根据就业市场需求,合作设置专业、研发专业标准,也可合作制订人才培养或职工培训方案,还可根据企业工作岗位需求,开展学徒制合作联合招收学员。《办法》规定,职业学校与企业就学生参加跟岗实习、顶岗实习和学徒培养达成合作协议的,应当签订学校、企业、学生三方协议,并明确学校与企业在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方面的责任。企业应当依法依规保障顶岗实习学生或者学徒的基本劳动权益,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。
校企合作都有哪些形式?
该《办法》还明确了职业学校和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在人才培养、技术创新、就业创业、社会服务、文化传承等方面,开展7种形式合作。根据就业市场需求,合作设置专业、研发专业标准,开发课程体系、教学标准以及教材、教学辅助产品,开展专业建设;合作制定人才培养或职工培训方案,实现人员互相兼职,相互为学生实习实训、教师实践、学生就业创业、员工培训、企业技术和产品研发、成果转移转化等提供支持;根据企业工作岗位需求,开展学徒制合作,联合招收学员,按照工学结合模式,实行校企双主体育人;以多种形式合作办学,合作创建并共同管理教学和科研机构,建设实习实训基地、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及学生创新创业、员工培训、技能鉴定等机构;合作研发岗位规范、质量标准等;组织开展技能竞赛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、优秀企业文化传承和社会服务等活动;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合作方式和内容。
《办法》还规定,职业学校和企业开展合作,应当通过平等协商签订合作协议。合作协议应明确规定合作的目标任务、内容形式、权利义务等必要事项,并合理确定协议履行期限,其中企业接收实习生的,合作期限应当不低于3年。同时,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职业学校,设置学生实习、学徒培养、教师实践岗位;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在职业学校设置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机构。
来源:滨海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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