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来源: 《工人日报》
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,大力发展职业教育。不少密切关注和持续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代表委员表示,这是对职业教育的重视。2022年5月1日,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正式实施。如何推动新职教法落地、落实、落细,代表委员继续建言献策。
“‘中国智造’离不开优质的职业教育。”吉林外国语大学校长秦和代表说。早在2009年,时任全国政协委员的秦和就提出了修订职业教育法的提案。2021年,她又领衔提交了《关于加快修改职业教育法的议案》;同年4月,她还随同全国人大调研组就修订职业教育法开展了进一步调研。“职业教育法修订完成只是第一步,落地实施取得预期效果才是关键。”她说。
“贯彻落实新职教法是一个系统工程,很多方面都需要攻坚克难,要制定更加明晰的实施细则。”民建广东省委会副主委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副校长许玲委员向记者表示。
“职业教育实行的是政府统筹、分级管理、地方为主的管理模式,但目前仅有部分省份制定了地方性职业教育条例,且大多数条例制定时间较早,已经不适应新职教法的要求。”许玲委员认为,应该以此契机,推动制定或修订地方性职业教育条例。
“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”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。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杨德芹代表在工作实践和调研中发现,在部分地区职业院校产教融合推进中,仍存在“校热企冷”的现象,“究其原因,是职业教育主体对新职教法有关规定未落实到位。”
杭州技师学院教师、浙江省特级技师杨金龙代表所在的院校从过去以交通类专业为主,不断拓展地方产业发展需要的新专业。“职业院校的专业建设与产业对接、与企业呼应才能有生命力。”他认为,“新职教法要真正落实,统筹各地职业院校、技工院校专业发展体系,推动专业建设与各地产业链更加紧密对接。”
杨德芹代表建议,应加快对新职教法的执法检查,督促各层级切实依法、依规履行职责,特别要加强对职业教育经费投入、产教融合等关键领域的监督工作。
近年来,部分省份出台了区域内的产教融合实施细则或办法,但大部分的省级政府没有相应的实施细则。许玲委员建议,由国家发改委牵头敦促各省级政府牵头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,细则应包含政府、企业、院校与学生等产教融合参与各方的责任与义务的量化指标。
(记者:陈俊宇 陈华 卢越)